国开新疆建设工程管理专科专业-毕业实践写作要求
新疆开放大学土木建筑大类建设工程管理类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一、毕业实践的性质与任务
本环节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毕业实践是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实践,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开阔视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使学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职业岗位工作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迅速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创造条件。学生在参加毕业实践之前,必须修完专业规则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且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实践教学。毕业实践建议安排在第四学期,时间5-10周(10学分)。
二、毕业实践的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掌握一般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管理、材料应用、检测和保管、工程计量与计价、内业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编制、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能力目标
能够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建筑生产一线基层的技术及管理岗位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三)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和技术观。明确所从事的工作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统筹兼顾的大局观,学会处理工作中出现复杂问题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毕业实践的内容和要求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现场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施工员、技术员)、工程计量与计价(预算员)、材料供应与检测(材料员)、工程质量检验(质检员)、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内业技术员)、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岗位的技术及管理工作,或在建设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管理部门等从事类似的技术及管理工作。在毕业实践时间有限的前提下,各试点单位可根据本专业毕业生人数、当地对本专业的实际需求情况,并考虑毕业生个人的意愿及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毕业实践计划,确定相应的实践内容。
原则上,从以下模块一至模块七中任选其中一个模块作为毕业综合实践内容。亦可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模块一至模块七的格式,自行确定其他实践方向,但所选择的实践方向应与本专业结合紧密,并应经学校指导教师同意。其中,模块一:施工图设计实践、模块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模块三:施工专项方案综合实践、模块四: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实践、模块五:工程监理综合实践、模块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招标代理)实践、模块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一)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岗位
1.熟悉单位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
2.熟悉图纸自审的重点及图纸会审程序;
3.掌握定位、放线、找平工作及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技术复核工作;
4.熟悉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
5.了解工序交接、分部分项工程交接、单位工程竣工等的验收组织及验收程序;
6.掌握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了解各施工班组、各专业施工队伍之间的施工程序安排与协调组织;
7.了解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的内容及组织程序。
(二)工程计量与计价岗位
1.了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
2.熟悉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通知单、工程签证的内容;
3.掌握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理及编制方法;
4.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报价及结算程序;
5.掌握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方法;
6.掌握工程应用软件在工程计量与计价领域的应用;
7.熟悉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了解投标报价的方式方法。
(三)材料供应与检测岗位
1.熟悉常用建筑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标准;
2.了解对材料分供方的评审方法;
3.掌握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4.熟悉材料进场、入库的验证验收程序,掌握材料抽样检验规则及检验试验方法;
5.熟悉建筑材料贮存、保管、搬运等环节的技术要求;
6.掌握材料的保管、发放制度;
7.了解材料库存量的概念,确定主要材料的库存储备量;
8.了解材料、半成品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的标识方法。
(四)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岗位
1.了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程序;
2.掌握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所包括的内容;
3.掌握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抄测记录、桩基施工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技术质量交底记录等有关记录;表格的编写方法,了解其签字盖章手续;
4.熟悉工程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掌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
5.掌握文件资料的归档、编号保管、核查借阅等管理方法。
(五)工程质量验评岗位
1.了解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2.熟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熟悉工序交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
4.掌握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5.掌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的编号与整理;
6.了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法。
(六)施工项目辅助管理岗位
1.了解施工企业构建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体系;
2.熟悉本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熟悉项目质量计划的内容及编制;
4.掌握施工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目标的动态控制方法;
5.学习施工项目各生产要素管理的内容;
6.掌握项目管理专业软件在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7.了解分层法、排列图法、因果分析法、直方图法等科学管理方法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8.了解与分包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社会各方协调的内容;
9.了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熟悉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岗位
1.了解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组织程序;
2.熟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
3.了解工程项目投标的程序,熟悉投标技巧;
4.熟悉项目投标文件的构成,掌握投标文件的编写、封装等要求;
5.掌握合同评审、合同台账、合同变更等合同管理的内容。
(八)工程监理岗位
1.监督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施工队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范要求》,并及时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向工程部经理反映;
2.负责协调客户、工队长、设计师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与解答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监督施工进度,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保证工程按时竣工;
4.施工队进场前,协商、联系并参与客户、设计师与工长施工技术交底,安排施工队进场并填写现场交底记录;
5.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监理管理制度》中规定,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四、毕业实践的指导教师
1.办学单位必须为参加毕业实践的每位学生配备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实践的工作任务,各分校和教学点须根据教师配置要求配置实践教学专兼职教师,尤其是能够胜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要求,符合新疆开大教师职业行为基本规范的“双师型”教师。根据新电大教务字〔2020〕28号文件,规范实践环节教学指导和教师管理工作。
2.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土建类专兼职教师担任,可外聘项目中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等)作为毕业实践的指导教师,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
3.指导教师由地州开大遴选、确定,并备案,以备新疆开大抽查。
4.每位专职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不多于15人,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0人。对每位学生的毕业实践进行分阶段指导,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的记录。
5.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实践的全过程。其对实践内容选择、实践报告的质量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责,并负责对学生毕业实践过程、成果签署意见并给出学生毕业实践的初评成绩。
五、毕业实践教学方式
毕业实践的教学提倡采用多种形式,从当地和学生的实际出发,推荐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1.以实际的单项工程施工现场作为实践的基地,学生则以指导教师助手的身份直接参与生产实践活动,学习专业技能,练就岗位能力。如果可能最好选择一些能在毕业实践期间经历从开工至竣工全过程的工程并根据大纲及学生岗位方面的要求进行轮岗。
2.以虚拟的单位工程为实践对象,针对特定岗位,如组织毕业实践教学活动。
六、毕业实践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实践活动成果提交
毕业实践活动全部结束,要求提交:实践单位鉴定、实践日记、实践报告(技术论文)。以上材料可为纸质版,地州开大备存。新疆开大抽查。
实践单位的鉴定应由实践指导教师或项目经理亲自填写,并有亲笔签名、盖实习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公章(原件)。
实践日记(不少于15篇)应包括:
1.实践日记还应填写好工程名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践内容、实践收获等内容。每天的气温、气象等情况;
2.每天的实践工作内容,记录工程施工流程中的主要事件。
实践报告(技术论文不少于2500字),并且严禁抄袭。其内容应包括:
1.所在实践项目的工程概况;
2.实践期间的主要业绩,如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一部分)、工程预算或绘制的图表等;
3.把实践期间学到的新知识用文字表达出来,如怎样进行定位放线复核、怎样检查钢筋绑扎的质量、编写投标文件的技巧等;
4.实践总结。总结本次实践活动的收获和体会。
(二)、毕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实践活动的成绩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实践单位鉴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日记、实践报告)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报地州开大分校审核汇总成绩。
毕业实践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毕业实践态度端正,实践活动中表现良好,圆满完成预定的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齐备,装订规范;实践总结内容全面、合理,有个人独立见解,条理清楚、文章通顺,字迹工整,图面整洁,无错误。
良好:毕业实践态度端正,实践活动中表现良好,完成预定的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齐备,装订规范;实践总结内容比较全面、合理,有一定的个人独立见解,条理清楚、文章较通顺,字迹工整,图面整洁,无大错误。
中等:介于“良好”和“及格”之间。
及格:毕业实践态度基本端正,能够参加毕业实践活动,能够完成预定的主要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基本齐备,装订基本规范;实践总结内容基本合理,条理基本清楚、文章较通顺,字迹比较工整,图面比较整洁,无原则性错误。
不及格:未达到上述及格条件的为不及格。
七、毕业实践的组织实施、成绩终审及上报
1.为保证本专业毕业实践环节得到具体落实,要求不具备承担毕业实践环节实施条件的办学单位应与有承担能力的当地专业院校以及建筑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自己的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基地。
2.各办学单位应成立由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和本专业教师、指导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指导委员会(或指导小组),负责处理毕业实践环节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有关事宜,并依据本实施方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的具体实施细则。
3.毕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毕业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各地州开大分校应对毕业实践环节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严格把关。
4.毕业实践环节不得免修。修完本专业全部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毕业所需最低学分80%以上的学生可以参加毕业实践。
5.地州开大负责毕业实践成绩的抽查工作,各地州开大按照新疆开大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新疆开大考试中心上报(录入)成绩。
八、毕业实践的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信息反馈
1.新疆开大与国开大学可随时对各地州县级开大办学点的毕业实践环节的实施条件(包括实践场所、指导教师等)、教学质量、教学进度和过程、完成情况及成绩评定等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会随时反馈给该办学单位及其地州开大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者,如弄虚作假,没有做毕业实践就谎报毕业成绩等单位,会随时收回该地州开大的毕业设计终审审核权利,并上报相关部门,对该办学单位进行进一步责任追究及处理。
2.各地州开大分校在本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的实施过程中如有好的建议或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新疆开大专业责任教师联系。
3.实践环节教学过程中要求保存的材料、文档由各分校和教学点存档备查,集中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为学生毕业后2年。相关文档的表格必须统一使用新疆开大规范的实践环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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